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熊争艳、于佳欣)宋海委员8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说,为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科学界定地方政府事权,规范发展政府项目,强化监督问责。
宋海说,地方政府债务带来的财政金融风险呈现几个特征:一是举债规模较大。一些地方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导致实际债务负担较重。二是举债主体多样,隐蔽性强。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占比高,举债手法多样,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三是通过城投债和政府项目形成新的债务。
宋海建议,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厉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设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构,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合理调节资金流向。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加快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市场化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融资。严格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硬化预算约束,决不允许在法定程序批准的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搞建设,决不允许把“政绩”留给自己,把风险推给上面或留给后人。
他说,要科学界定地方政府事权。按照财力与事权匹配原则,合理划分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规范发展政府项目??蒲Х⒄梗校校心J剑贫ㄏ嘤Φ姆煞ü?,打通二级市场并拓宽退出渠道,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由地方人大审查批准。完善地方政府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众通报债务的借、用、偿还情况。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精准监督,发现、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