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者,必以奉法為重”。2014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正式頒布實施。反間諜法是黨中央作出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戰(zhàn)略部署后,維護國家安全領域出臺的第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規(guī)范和保障反間諜工作的專門法律,對于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加強新時代國家安全能力建設具有重大意義。反間諜法實施五年來,反間諜工作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深化發(fā)展,全社會在法治引領下凝聚形成反間諜斗爭的強大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實施反間諜法,顯著提高了人民群眾反奸防諜的敵情意識。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前,我國面臨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fā)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在眾多風險因素中,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各種敵對勢力對我大肆開展情報竊密、拉攏策反、滲透破壞活動,嚴重危害我政治、經濟、軍事、網絡信息和公民人身等安全。反間諜法的頒布實施,有力宣示了黨領導人民依法防范、制止和懲治一切間諜行為的堅定決心,切實彰顯了黨領導人民堅決捍衛(wèi)新時代國家安全的堅強意志。五年來,反間諜法宣傳教育進機關、進企業(yè)、進課堂、進社區(qū),各種媒體、眾多展覽不斷公開揭露間諜竊密策略手法和重大危害,使廣大人民群眾對反奸防諜這場“沒有硝煙的戰(zhàn)爭”有了更加清醒深刻的認識,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變換各種面目實施犯罪高度警醒警惕,敵情意識、保密意識、國家安全意識顯著增強。
實施反間諜法,切實強化了國家反間諜工作體系和工作能力。反間諜斗爭尖銳復雜,時刻面臨著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運用國家和特定地區(qū)整體力量以及高新科技能力的嚴峻挑戰(zhàn)。只有以法律為武器,運用國家政權力量形成對敵斗爭的強大體系能力,才能戰(zhàn)勝各種敵人、維護國家安全。五年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黨全社會堅決貫徹反間諜法,有力構建形成了黨中央統(tǒng)一領導下公開工作與秘密工作相結合、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積極防御、依法懲治的反間諜工作體系。作為反間諜工作的主管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在各機關、團體、組織和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下,不斷強化專業(yè)斗爭能力,成功破獲了一批重大間諜案件,斬斷了敵人的情報竊密渠道,粉碎了敵人布建的情報網絡,依法嚴懲了一批罪行嚴重的間諜犯罪分子,堅決維護了國家利益和法律權威。特別是針對受欺騙、受脅迫從事間諜活動且能主動徹底交代問題、認罪悔罪的中國公民,堅持教育為主、懲治為輔,警示了一批,挽救了一批,體現(xiàn)了我們黨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和寬嚴相濟的法律政策,彰顯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人性光輝。
實施反間諜法,促進形成了全社會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的良好局面。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打贏新時代反間諜斗爭這場“人民戰(zhàn)爭”,必須人人有意識、人人盡責任、人人作貢獻。反間諜法的頒布實施,明確了全體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及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在維護國家安全、反奸防諜斗爭中應盡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編織起反奸防諜的天羅地網。2015年11月和2018年4月,國家安全機關先后開通了“12339”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以及互聯(lián)網舉報受理平臺,廣大人民群眾通過“12339”舉報渠道提供了大量涉及間諜活動的可疑線索,為國家安全機關發(fā)現(xiàn)、制止和依法打擊各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幫助。今年“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期間,國家安全機關依據(jù)反間諜法有關規(guī)定,對一批做出重大貢獻的舉報人進行了表彰獎勵,進一步激發(fā)了廣大群眾依法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榮譽感,進一步凝聚了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狈撮g諜法的貫徹實施是一項長期任務。特別是當今世界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戰(zhàn)略格局發(fā)生深刻調整,全黨全社會要站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高度,旗幟鮮明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拿起法律的銳利武器,堅決依法打擊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各種敵對勢力實施的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法活動;要全面深入貫徹實施反間諜法,加強對法律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不斷提高專門機關執(zhí)法能力水平,不斷提高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維護國家安全的自覺性,使反間諜法真正落到實處,使反間諜斗爭不斷深入發(fā)展,切實構筑反奸防諜的銅墻鐵壁和捍衛(wèi)國家安全的萬里長城,為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積極貢獻。(國安宣)